防暴服各防护部件采用随形设计,与人体相应部位相适应
防护部件的各层采用可拆卸结构时,在明显位置标明防护面或贴身面
执行标准: GA420-2021《警用防暴服》
前胸、后背及四肢防护部位使用非金属硬质盔甲及软质吸能材料制成,无刺激性异味;护挡部位采用2.0mm厚铝合金板制成
颜色:藏蓝色或黑色
总重量: ≤6.2kg
防护面积: 总体20.96㎡,前胸及档部≥0.14㎡、后背≥0.12㎡上肢(按双肢计) ≥0.25㎡下肢(按双肢计,含脚背)≥0.45㎡